蓝鲸新闻7月10日讯(记者 金磊)蓝鲸新闻注意到,近日,烟台银行工商信息发生变动,其经营范围变更为许可项目:银行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月30日,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官网发布对烟台银行责令整改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披露了烟台银行在基金销售业务合规管理等方面的相关问题。
决定书显示,烟台银行主要存在三项违规问题:一是未有效执行基金销售业务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制度;二是代销部分公募基金产品时,未准确向投资者揭示客户维护费;三是《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记载事项发生变更后,未申请换领。
证监许可[2010]887号显示,2010年6月30日,烟台银行就被核准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
有业内人士表示,一般来说,取得金融机构取得证监会核准的基金销售或者托管资格后,需在核准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相关业务的筹备工作,并在取得工商部门换发的营业执照后,向证监会申领《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如果出现变更负责人、营业场所变更、营业范围变更,都需要在一定期限内申请换领。
蓝鲸新闻注意到,类似烟台银行这样的情况也并非个例。此前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关于对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显示,晋商银行存在《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记载事项发生变更,未于相关事项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换领许可证等行为,决定对该行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除了以上问题,近年来,银行因基金销售业务违规领罚单已呈常态。从处罚披露的具体信息来看,相关人员“无证上岗”成为处罚的重灾区,包括基金销售业务部门负责人、分支机构基金销售业务员部门负责人、基金销售合规风控人员等。
2025年初,天津证监局定对天津农村商业银行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天津农商银行存在基金销售业务部门负责人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且未向天津证监局进行任职备案;基金销售信息管理平台运营维护人员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2024年9月,某股份行重庆分行因“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部分合规人员以及个别支行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对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进行了调整,未报送相关人员免职、任职的备案材料;2023年上半年未开展基金销售业务适当性自查”,被重庆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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